本文中“喜欢”非泛指。
  她叫伊。初次见到她是在一次网友参加的公益活动中,具体是几月几号我不记得了,并没有什么特别,活动结束就各自散去了。我跟她应该一大半是属于网友吧,见到之前就有聊过几句,之后也会时常有一句没一句的聊,聊了些什么我没印象了。因为我的住处离她的住处很近,而且她给我的感觉也是一个比较爽快的人,也就有了其他聚会的时候,有时候她的朋友来了会邀请我一道过去玩,我和朋友玩有时也喊她。一向很纯粹的当她是朋友,直到有一天从她的帖子上发现一些可疑,几天后她的又一个帖子印证了我的怀疑,和她聊到这个问题就更确信了,这出乎我的意料。不得不开始回避她,不再到qq上跟她大放厥词,不再去顶她的帖子。从知道她喜欢我,距离跟她认识的时间,大约两个月左右(不确切了,反正不久),确实挺突然的。肯定不是我魅力大吧,可能就是所谓的纯属巧合,我刚巧是她喜欢的类型。不过,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,甚至是相去甚远。就像在哪儿看到的那句话:喜欢一个人可能只要一个理由,而不喜欢一个人却有很多理由,她有很多我不喜欢的特点,但是做为普通朋友的话,那些不喜欢的特点就比较次要了。她崇拜军人,我却对军人没什么好感,她讨厌厦门人讨厌闽南话,我却喜欢闽南人喜欢闽南语,她在房间墙壁上贴满了安利的广告,我却对安利充满反感,……等等的等等,说明这两个人是迥异的兴趣爱好,迥异的思维模式,我就惊讶于她怎么会说喜欢我,不解。而且我不觉得我了解她多少,也不觉得她了解我什么。男人拒绝女人,是很容易的,所以,我很直接的告诉她不可能。她的优点就是很多来自农村的女孩子共有的优点,我不必多说。我们以后还能做朋友吗,我不去想这样的问题。
  我知道,她有来过我的空间,不过她并没有留言。我希望她能看到这篇文字,明白我的想法,不要再胡思乱想,要好好工作。

  写完了这些字,回头一看,发现这个显得自己很臭屁,哎,臭屁就臭屁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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